法律知识

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09 08:25
人浏览

  质权人无权使用质押物,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对质押物有保管义务,保管不当造成出质人损害的,要对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不是质权人导致质押物灭失损坏的,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押人重新提供担保,注意质权和抵押权是不一样的,权利人没有占有物的,是抵押权。

  一、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

  质权人没有权使用质押物,对于质押物有保管的义务。如果质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押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二、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一)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抵押权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还是债务人占有即可;但是设立质权的质物必须转移占有,实际交付到债权人手中才质权才能设立成功。

  (二)标的不同。抵押权的担保标的是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而质权的担保标的是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只能设立抵押权,不得设立质权。

  (三)担保效果不同。质权除优先受偿以外,因为是把质物转移给了债权人占有,所以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抵押权因为其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所以并不具有这样的效果。

  三、权利质权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同的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质权人是可以使用质押物的,不仅如此,这个质押物的收益也会归债权人。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关联法条

《公司法》

《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一条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