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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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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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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对于被调查对象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措施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之后要通知其家属。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

  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吗

  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对象是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采取留置措施后一般要通知其家属。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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