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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物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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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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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上物的特征是存在有体物、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实际控制和支配、并且是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或者生产需要才能进行交易等。物权变动原则包括了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

  一、法律上物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上物的特征是:

  1.须为有体物。所谓有体物,是指具有一定形态,能够为人的感官所感触到。物的有体性,也是随着人们对自然界的支配能力不断扩张的。

  2.须存在于人身之外。现代民法上,人为权利主体,而不能为权利客体。因而人身不能为法律上的物。

  3.须能为人力所实际控制和支配。民法上的物是为主体所有的,可用于交换的物。

  4.须能满足人们的生产或生活需要。能够满足人们的生产或生活需要,才是有用的,才可用于交易。

  二、物权变动有哪些原则

  1.公示原则。指物权的变动须以法定的公示方式进行才能发生相应法律效果的原则,物权具有绝对排他的效力,其变动须有足由外部可以辨认的表征,才可透明其法律关系,减少交易成本,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此种可由外部辨认的表征,即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公示方法。

  2.公信原则。指物权变动依法定方式公示的,即具有使一般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即使公示的物权状态与其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符,对于信赖公示所表征的物权而为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其余其真实物权状态相同的法律效果。法律快车提醒您,公信原则赋予物权的公示以绝对的效力,保护信赖物权公示的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的安全与快捷。但公信原则仅适用于登记名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关系,而不适用于登记名义人与真实权利人之间的关系。

  三、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如下: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3.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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