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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0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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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意思是: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全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司法实践当中,并不是所有的团体都是此处的“集体”。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什么意思

  集体所有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农村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农村土地所有权能否抵押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进行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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