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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务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26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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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共益债务的本质和特征的意思是共益债权的本质和特征,本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共益债务的特征包括发生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等。

  一、共益债务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意思

  共益债务是指破产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的权利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的特点:

  1.共益债务发生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2.共益债务是管理人在管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因债务人和债务人财产而发生的债务。

  3.共益债务是管理人在管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区别如下:

  1.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

  2.破产费用除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无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报酬,都贯穿有破产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在内。而从共益债务的角度来看,则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是增加债务人财产。

共益债权

  三、共益债务的主客体分别是谁

  1.共益债务的承担主体是破产管理公司;

  2.共益债务的客体是债务人的财产。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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