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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权力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7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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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权利与权力有相关左右、相互依存、相互冲突的联系,权利与权益的区别有处分方式不同、社会功能不同等。权利可以依据继受取得、通过成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等方式取得。

  一、权利与权力的联系与区别

  权利和权力的联系:

  1.相互依存。一方面,一国最高权力来源于其公民对自身部分权利的让渡;另一方面,权力在将自然权利确认为定权利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2.相互作用。一方面,公民可以以权利控制权力;另一方面,法定权利的实现,救济也离不开权力。

  3.相互冲突。一方面,权力是保障权力必不可少的力量;另一方面,为了切实保护权利又必须限制权利。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3.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4.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二、权利可以依据什么方式取得

  权利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得:

  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可以通过出生取得;

  2.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成立而取得;

  3.继承取得;

  4.通过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三、权利具有哪些特点

  法律快车提醒您,权利具有三个基本特点:

  1.平等性。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

  2.连续性。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其成立至其消灭,自始至终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

  3.真实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基础,使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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