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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股权质押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4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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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详细介绍了民法典股权质押规定、股权质押合同注意事项以及股票质押贷款规定。如果你对股权质押有疑问或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继续阅读本文。

  一、民法典股权质押规定是什么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质押是指当事人以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2.在股权质押中,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质权人则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4.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6)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5.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权质押合同注意事项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质权人应当对出质人的股权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2.质权人应当对出质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

  3.质权人应当对被担保债权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

  4.质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条款,并对出质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民法典股权质押规定是什么

  三、股票质押贷款规定

  1.股票质押贷款是一种特殊的贷款方式,借款人将其持有的股票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

  2.根据相关规定,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

  3.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4.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具备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等条件。

  5.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1)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超过200%的股票;

  (3)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4)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6)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

  6.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7.质押率的计算公式为: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

  8.股权质押是属于常见的利用股权获得现金的方式,相关情况的办理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交材料到相关部门来进行处理。

  如果你对股权质押有更多疑问或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随时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始终为你提供专业建议,守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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