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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逃避法院执行者将影响个人信用贷款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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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被执行人用外出躲避、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现在这些人都将被录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这意味着他们到任何银行、信用社、公积金中心办理借贷业务,都会被拒绝。”昨日(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赛力曝光了7种规避执行行为,并介绍了应对“招数”。

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杨赛力介绍,目前规避执行主要表现为:外出躲避、隐匿财产、转移财产、虚假诉讼、公款私存、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拒不执行7种行为。

杨赛力说,规避执行,是指负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当事人、或对生效法律文书负有协助义务的其他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采取其他方式给法院的执行工作设置障碍,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或不能执行的局面,以达到逃避法院执行的目的。

自治区各级法院一直在探索反规避执行的方法,把反规避执行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工作。近三年来,共对357名被执行人采取了罚款、拘留措施;9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刑;对60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而审计执行、悬赏执行、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方式方法也日渐成熟。

针对规避执行行为,除用上述方法进行制约外,各级法院还将采取将被执行人在媒体曝光、审查被执行人在诉讼和执行期间的财产流转情况、建立执行信息联系卡制度、依法罚款、拘留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打规避执行行为,严惩规避执行主体。

此外,法院还积极与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合作,共同惩治规避执行行为。

“凡是录入征信系统的被执行人,在各银行、公积金中心、信用社办理借款、房贷,均会遭到拒绝。”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支行征信管理处处长邓小刚介绍,去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该行合作,将全区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截至今年4月,银行征信系统已采集722条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其中,企业653条,个人69条。此外还将逐步把全区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各种融资行为进行制约。目前,已有部分被执行人,因为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有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记录,被银行拒绝贷款。

据悉,全区各级法院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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