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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房贷 政策比较温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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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喻为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已有月余,其中的二套房首付比例大幅提升、三套房停贷、异地购房停贷等政策,令各地楼市成交量不断萎缩。在本市,各大银行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房贷政策。不过,记者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10家银行调查后发现,由于本市尚未出台具体细则,因此相对于北京深圳广州重庆等已经出台细则的城市而言,本市的购房贷款政策仍较为“温和”,一些投资者为了购买多套房时占据有利条件,仍可打一些信贷政策的“擦边球”。

一二套房贷与新政趋同政策仍较“温和”

关于首套房贷款,各大银行的规定大致相同:按照相关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成;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贷款的首付依然维持在2成。

在首套房贷款利率上,除建设银行和民生银行最多优惠基准率的7折以外,其他银行均为8.5折。此外,一些银行的贷款利率同购房者的首付比例相挂钩。据工商银行的一位工作员工透露“购房者如首付2成,优惠8.5折;首付3成的,优惠8折;首付4成以上则优惠7.5折”,购房首付的比例越高,则优惠越多。

关于二套房贷,各大银行基本上执行“首付5成,利率上浮10%”的标准。关于二套房的认定,由于征信系统尚待完善,各大银行暂时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标准:如果市民购买首套房时是全款支付,再贷款买房也可算“首套”;如果市民在未成年时拥有了一套由家人贷款购买的住房,由于本人并未贷款,成年后再贷款买房,也可算“首套”。但如果市民在婚前曾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婚后另一方要贷款买房,就要算作“二套”。对于已结清银行贷款的购房者,如再贷款,仍可享受首套自住房待遇,利率可酌情下浮。这就意味着如果购房者以前购买过房产,并已将贷款全部偿清,那么再次购房时仍可视作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这一标准的确定,对于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购房人显然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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