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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酝酿推金融贷款服务 应注重风险防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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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4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阿里金融正在酝酿向淘宝卖家提供金融贷款服务。根据淘宝网上公开的这项服务页面的介绍,该项业务被称为订单贷款,只要卖家当前拥有卖家已发货的订单,就可以申请贷款,而且无需抵押,利息按照每天0.05%的标准计算。有业内人士表示,此

2010年4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阿里金融正在酝酿向淘宝卖家提供金融贷款服务。根据淘宝网上公开的这项服务页面的介绍,该项业务被称为“订单贷款”,只要卖家当前拥有“卖家已发货”的订单,就可以申请贷款,而且无需抵押,利息按照每天0.05%的标准计算。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意味着阿里巴巴在金融业务方面再进一步,已开始部分充当银行的职能。浙江银监局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如果订单贷款属小额贷款的性质,阿里巴巴需要向监管机构备案。

淘宝网公关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该业务将由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阿里金融事业部主要负责。即将推出的贷款服务不会采用同银行合作的方式,而是由阿里金融事业部提供资金,属于民间的小额贷款行为,目前已获得杭州银监局等机构的批准。网易科技致电杭州银监局,未联系上相关负责人。随后记者致电杭州银监局上级机构浙江银监局,工作人员称并没有收到阿里巴巴的备案,不了解相关情况。该人士同时称,如果订单贷款属小额贷款的性质,阿里巴巴需要向监管机构备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阿里金融必须要使用自己的自有资金来进行贷款,而不能动用买家在支付宝里的暂存资金,否则性质将转成变相吸收存款,这是监管部门严令禁止的。而另一方面,阿里金融应严格控制贷款总额,注重风险防控。

郭田勇表示,目前整个监管层面对于民间资本的态度还是比较开放的,也鼓励金融创新,并且也在力促民间借贷合法化。阿里巴巴此次通过订单来发放贷款,应该说是在支付宝平台的基础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对于活跃商品交易、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发面,均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阿里金融可以借鉴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模式,向监管部门申请金融许可牌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接近银监会高层人士向网易科技表示,对于民间放贷,监管层面的红线就是不能吸收存款。在此之外,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是不违法的。该人士指出,作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放贷人条例》迟迟没有出台,所以造成了目前市场上的监管空白,淘宝此次是继支付宝之后,再一次游走在政策的灰色地带,继续铤而走险,一旦自身出现资金链断裂,或者贷款人毁约,其相关的法律保护是比较弱的。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也不能吸收存款,但是可以从银行拆借,以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其资金来源问题,但阿里金融显然是不能这样做的,所以它必须保持充足的现金流,并严控贷款总额上限,以此来有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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