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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校大学生入伍可获学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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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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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对高校在校生入伍我省将继续实行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以上学费补偿或资助的标准,均为每年不超过6000元。

【在校大学生入伍】

每年最高6000元补助

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可申请获得学费资助。补助标准为,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资助。

入伍时一次性补偿

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学生学费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学校,高校分年度直接用于缴纳学生本人的学费。

被部队退回并取消补偿代偿资格的原高校在校生,其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都将按规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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