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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必须签订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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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债权债务方面,一般都是签订合同比较好,这样的话可以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能更好地解决纠纷。那么,抵押担保必须签订合同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抵押担保合同方面的知识。

  一、抵押担保必须签订合同吗

  抵押必须签订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三、质押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概括总结。在质押的过程当中也会出现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在质押的时候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这样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具体如下所述:

  (一)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

  (二)明晰担保债权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

  1、债权人和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

  这些信息越是详尽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纠纷。

  (三)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

  1、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有些权利质押的需要注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办理,如股票出质。

  2、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另行协商。

  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注明债务人未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就该质押物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3、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质物的移转是质权成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是两回事。因此,签订质押合同时需注意明确质物交付的具体日期,防止歧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抵押担保必须签订合同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不管是抵押合同,还是质押合同,都是必须要签订合同的。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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