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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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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人简单的说,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担保权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抵押权优先担保权。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抵押权人和担保人的区别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抵押权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担保权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抵押人,是指债务人对债务进行抵押担保,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关于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判规则

  抵押权的担保功能在于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财产价值优先受偿。而在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之前,抵押人仍是该抵押物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利用和收益,针对该抵押物利用所产生的收益仍然应归属于抵押人。因此,除非符合《民法典》物权编规定,抵押财产的范围不包括抵押权实现之前抵押物所产生的租金收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关于其对案涉争议的房屋租金享有抵押权,并据此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担保人的担保时效是多久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钱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由此可见,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债权人都需要在法定期间内对行使权力,对于一般保证而言要求更加苛刻,如果不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起诉,保证人将不承担担保义务,而对于连带保证,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基本上和债务人是对等的,最后需要提示的是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抵押权简单的说,就是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折价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抵押权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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