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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2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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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取得可以通过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当中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包括哪些情形?依法建造、依法没收房屋等等。而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因法律行为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一、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 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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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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