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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要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0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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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利用自己的资金投资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权是股东资产的一部分,不过股权的实际价值会因市场的变动而变动,如果股东在举借债务需要将股权担保的,那么股权质押要什么条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一、股权质押要什么条件

  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

  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

  中国民法典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二、股权质押如何做好前期工作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⑹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三、股权质押与一般权利质押相同之处有哪些

  (1)权利的从属性。债权人所享有的股权质权对于主债权而言是一种从权利,质押合同附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合同。主合同债务消失,则股权质押也随之消失。

  (2)转移占有。这里的转移占有,是指转移权利的凭证,由出质人交给质权人占有。

  (3)优先受偿。当债务人无法按期偿还主债务时,质权人有权实现股权,优先受偿。

  综上所述,质押我国的担保形式之一,之所以要设立担保是因为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主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主债务无法清偿,那么在从属性的质权就要优先清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股权质押要什么条件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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