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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变旅馆房东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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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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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原本是住宅,却被业主王先生改造成了旅馆。自己赚了钱,却苦了邻居。近日,邻居们合伙起诉了王先生,要求他停止对周边居民利益的侵害。

  据悉,太原市某小区一单元的业主王先生,去年将自己整个单元的住宅进行了改造,开起了旅馆。在未经建设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他对多间住房阳台向外空地上扩出1米多,挡住了楼上部分住户的采光和通风。同时,他在这些住房的客厅处增设卫生间,改变了原有下水管线,并将抽水马桶紧贴在部分邻居家主卧的墙上,给相邻住户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于是,大家纷纷对王先生表示不满。

  对此,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栾晓霞认为,根据《民法通则》,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王先生擅自向空地扩出1米多,属违规建设,对其他住户的通风、采光造成了影响,应当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此时,受侵害的邻居们可以向相关房管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不能解决的可再向其上级提出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相邻关系的民事诉讼。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前,必须征得规划和房管部门的同意。王先生应该先去规划部门申请更改房产性质为商业,取得规划部门同意的文件后,去登记部门做变更登记,将房产证上的性质更改为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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