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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农业税交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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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土地承包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承包土地要与发包有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进行农业生活活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那么,土地承包农业税交哪个部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土地承包农业税交哪个部门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土地承包农业税交哪个部门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物权法》第126条第1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中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三、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土地承包农业税交哪个部门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土地取得土地经营权后,是不需要交税的,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经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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