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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有使用权依据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1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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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以及一些乡镇土地的面积变得越来越稀缺,但土地公有使用权的出现缓解了压力,但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呢?其中就在着一些法律问题,你了解了吗?如果没有那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关于土地共有使用权依据有哪些的问题。

        一、什么是土地共有使用权

  土地共有使用权指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

  土地共有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主体的多主性。一宗地的使用权必定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共有。第二,客体的整体性。在实际地表上,无法划分各共有使用权拥有者之间的使用权界线。

  二、关于土地共同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一些

  土地共有使用权的形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是平面交叉共用和立体重叠共用,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具体类型:

  1、院落或场地共用。

  2、多层或高层建筑基底共用。

  3、道路、河渠、管线,主要是指地表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不包括空中和地下等交叉共用。

  4、不同用途共用。土地共有使用权拥有者对共同使用的土地都依法拥有使用的权利,都是该宗地的使用者。

  但是,各个使用者之间在行使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以不损害其他共用人的使用权为前提。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为按份共有。土地共有人占据的平面和空间位置、距离地表的远近、最初使用土地的先后、不同用途等,一般不属于影响面积分摊    份额的主要因素。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占用地表和空间的面积,通常用建筑面积来表示非建筑物按实际占地面积表示。在共有土地范围内,每个共用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占该宗地总建筑面积的份额,也就是应分摊的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份额。

  三、在物权法中对共有使用的法律依据

  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2、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土地共有使用权依据有哪些的资料,应该可以了解到相关土地共有使用权信息的内容,而土地共有使用权,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不止一个人,土地使用权的权益由多人共享,因此对土地共用使用权的转让以及过程中就需要对双方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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