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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2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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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古至今,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显得尤为重要,而我国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及对土地进行管理,产生了土地所有制等。但使得很多朋友感到困惑的是,土地所有制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所有制是什么意思

  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具体形式。劳动者小土地私有制,在几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都存在,是在这些社会里处于从属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二、土地所有制的概念规定

  全民所有制的土地被称为国家所有土地,简称国有土地,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宪法》、《物权法》都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所有制是有关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法律规定,它反映了是在土地所有权形成、交易等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度性规定。

  三、土地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物权法》确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现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途径主要有下列4种: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得;

  3、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如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

  4、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方式取得。

  《物权法》规定,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享有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需要改变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同样,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土地所有制是什么意思的信息,由上可知,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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