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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迁后台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06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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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是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基础,应当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但是在我们身边,强拆他人房屋已成房地产商实现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只要是协商不成,开发商就会采取恐吓威胁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开发商和被拆迁房屋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对拆迁涉补偿事宜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也应通过司法途径理性解决。强制拆迁,则是对公民财产的破坏,是扰乱社会秩序的常严重违法行为。应当说,强制拆迁和以暴力威胁公开抢劫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其社会影响及对被拆迁者造成的伤害程度远比暴力抢劫巨大。

  现实中,开发商之所以敢如此作为,强制拆迁不断上演,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此类事件往往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暴力拆迁者几乎很少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现实中,抢劫他人财产会以抢劫罪论处,但用暴力明火执仗地拆了他人的房屋居然啥事没有,这不是很荒唐吗?这样的结果就是,尽管国家制订了《物权法》,但公民的物权仍然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为了维护房屋业主的物权,政府应当转变思维,不能再对强制拆迁无所作为。强制拆迁的性质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而不能再以普通的经济纠纷来对待,对此司法机关应当从重从快惩处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老百姓的物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其正常生活将难以保证,社会和谐将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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