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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国情意识全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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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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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重点调研课题(部分)中期检查座谈会今天在广西桂林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强调,法院调研工作要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法官的职能特色,切实增强国情意识、实践意识和全局意识。

  座谈会上,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广西桂林市委领导先后致辞。12个课题组分别就所承担的关于金融危机引发的相关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农村改革发展中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问题以及物权法实施以来物权登记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等课题的调研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奚晓明对承担重点课题调研任务的课题组前一阶段工作给予了积极肯定。他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本身就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无论是农村改革中的土地流转问题,还是金融危机引发的案件,这些纠纷的发生和解决都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当前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密切相关。

  承担调研任务的课题组在调研过程中,首先要增强国情意识,准确地把握国情,吃透民情,将调研工作与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基础和法律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拿出符合国情民意的调研成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服务。其次要增强实践意识。

  要充分利用人民法院的案例资源,及时总结审判经验,要立足于法院的审判工作、立足于法官的职能特色,在现行法律体系框架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三是要增强全局意识。承担调研课题的各级法院既要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又要注意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中的能动作用,统筹考虑解决方案的社会效果;既要充分考虑调研对象的地域性及审级上的特殊性,更要拓宽视野,注意调研成果对全国法院的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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