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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依据保险客户名单划款 律师称违背物权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07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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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 仅仅接了个推销保险的电话,存在建行的钱就被划给了保险公司,虽经交涉银行全额退款了,但遭遇此事的成都市民刘女士不禁质疑,“没我的授权,银行就把款划走,这对存款客户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15日,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建设银行和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银行可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扣款名单进行划款,银行不与客户发生直接关系。

  “据我了解,在电话销售保险中,保险公司一般会录音,录音就会成为投保合同成立的重要依据。”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办公室一王姓工作人员说,她不清楚刘女士的遭遇,不过建设银行不会无故扣款,肯定是保险公司给建行提供了扣款通知。

  17日下午,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欧阳九律师表示,只有存款的所有人对其存款具有完全的处置权。除司法过程中的强制执行以外,银行只能依据客户的授权才能划款,建行“可依据保险公司的名单划款”的说法完全违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是对储户权益的侵犯。

  欧阳律师说,建行曾于2007年根据刘女士的授权代保险公司扣款,但如果在原来的授权协议中,刘女士没有声明以后银行可根据保险公司的通知划款,建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划款行为就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一旦银行存在这种行为,储户的存款就处于极不安全的状态。即便银行通过审查保险公司的客户录音,也不能成为合同成立的鉴定机构,其划款的依据只能是存款的所有人,而不能是第三方。

  欧阳律师还认为,并不因为有“犹豫期”制度设计就可使客户的财产安全得到完全保障,一个极端的情况就是在“犹豫期”内如果保险公司或建设银行破产,“犹豫期”就很可能变得没有实际价值,划走的这部分存款的安全性就很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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