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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定居民家庭只能在市区新购一套住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0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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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济南房产“限购令”正式出台。根据要求,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等规定;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暂停发放贷款。

购房套数:只能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日前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上曾传出消息,最快本周内,济南将出台商品房限购政策。昨天,济南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这意味着济南房产“限购令”正式出台。

根据通知要求,济南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

对违反该规定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房产登记申请。

商业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将停贷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各种因素中,购房信贷政策十分重要。在通知中,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求,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中,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贷款。

同时,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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