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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今冬征兵哪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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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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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全面展开,今冬征兵工作有什么新的政策?义务兵服役有哪些优待?昨天,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今冬征兵政策进一步完善。今年征兵体检时间从11月1日开始, 12月10日起运新兵, 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据《湖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湖政发〔2008〕 30号)明确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县(区)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金标准由县(区)民政局按城乡统筹的原则,以县(区)统计局公布的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当地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其中,进藏义务兵(含新疆军区阿里地区)优待金标准按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200%比例发放;入学前户籍在本市的在校大学生批准入伍后的优待金,按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150%比例发放。在边防、海防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年优待金标准按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130%比例发放。而湖州籍义务兵在部队立功受奖,由县(区)政府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有哪些优待?记者了解到,符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予以一次性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补偿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同时,今年征兵新政策对于市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及农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根据规定,自2011年起,服役满2年的城镇义务兵退役后按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计发自谋职业补助金(计发比例以后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至100%止),服役期3至9年的城镇复员士官从服役第3年起每服役1年,增发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

自今年起,服役满2年的农村义务兵退役后按上年度市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计发安置补助金(计发比例以后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至100%止),服役期3至9年的农村复员士官从服役第3年起每服役1年,增发上年度市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10%。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或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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