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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拔错牙赔偿三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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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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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嘉县消费委接到消费者王某投诉。王某称,其牙齿经常疼痛,便到永嘉上塘镇某口腔医院就诊。经医院医生拍片检查,确诊其上7号牙齿损害需拔除。消费者为了根除牙疼,就在医生的指导下上了手术台,实施拔除病牙手术。但王某回家后感到原先疼痛依然,并没有好转。难道医生拔错了病牙?带着疑虑王某重新回到医院。经医生检查发现,原先病牙依然还在,但上8号牙齿却已被拔除。医院把该拔的病牙未拔除而将健康的恒牙拔除,于是,王某要求医院赔偿,但遭到医院的拒绝。

永嘉消费委接投诉后,立即联系卫生等部门开展调查,发现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医院医生在实施拔除手术时未按照诊疗规范认真核对病牙,误将健康恒牙拔除。最终,卫生部门认定医院存在过错,但消费者放弃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要求消费委就赔偿情况予以调解。

在认清责任后,按照消费者的申请,消费委组织医患双方调解。经调解由医院赔偿消费者医疗费等3800元,双方表示满意。

在此,消费委提醒经营单位,要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到位地做好治疗等各项服务,有些工作可是“人命关天”的事;而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也要多个心眼,不要太“信任”经营者,不然,遭受损失或伤害时,感受“切肤之痛”的可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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