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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学游泳家长被要求签订“免责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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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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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女士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我想在思妍丽健身中心为女儿办一张夏季游泳季卡,但该健身中心要求我签署一份免责责任书(即我女儿在游泳期间如果发生事故,中心不负责),或者我再为自己办理一张季卡,每次陪同女儿来游泳。我认为健身中心的要求不合理。

未成年人想在思妍丽健身中心游泳

家长被要求签订“免责责任书”

前不久,厉女士得知华浙广场白马公寓1号楼的思妍丽健身中心有一个游泳课程项目,1000元共10次课程,便想让14岁的女儿去那里学游泳。但去咨询后,她得知,该健身中心实施会员制,只有成年人才能成为会员,她女儿如果要上游泳课,就得花500元办理一张会员的季卡。

厉女士同意了:“既然只有会员才能进游泳池,办一张季卡就办一张吧,顶多相当于花了1500元学游泳。但他们又说,除有教练陪同的这10次课程外,其他时候我女儿再来游泳的话,他们不负责她的安全。”

厉女士认为,保护游泳者的人身安全,是游泳场所最起码的服务,哪有不负责的道理?工作人员便建议——厉女士再为自己办一张季卡,每次陪同女儿来游泳,保证女儿的安全。

“这样相当于要办两张季卡了,我平时不太可能来这里健身,没必要办这卡。我和他们商量,能不能不用办卡就让我进去——我只是在一边看着我女儿,不下去游泳,他们也不同意。”厉女士不愿办卡,工作人员就要求她签一份“免责责任书”,声明如果她女儿在游泳期间发生事故,健身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这让我怎么签得下手呢?孩子游泳要监护人陪同,是可以理解的。但非要监护人也办卡,这不是强制消费吗?”

健身中心:我们是成人会所

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陪同进行活动

对厉女士的质疑,思妍丽健身中心解释道,该中心为成人会所的性质,只有成年人有资格成为会员。原则上,6周岁以下儿童谢绝入内,而6-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要在成年人监护下进行健身活动。儿童平常去一些健身器材处玩耍,是被允许的,但游泳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和不可预测性,健身中心不建议未成年人独自进行。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健身中心建议厉女士能够和女儿一起办理季卡,在游泳时起到监护作用。

“我们这里是一个综合型的健身场所,不是专门的游泳馆,虽然也有教练和救生员,但他们也不能时刻都盯着一个人,以防万一,还是有监护人在旁比较妥当。”该健身中心市场部的工作人员说。

会籍经理陆小姐则认为,要求厉女士再办一张季卡陪女儿游泳,不能算强制性消费。“未成年人本来是没有入会资格的,要来健身的话必须有成年人在旁监护。但她坚持说女儿自己游泳没什么问题,不愿再办一张卡,既然她能对此负责,那我们就要求她做一个书面的保证。”

消协部门:

商家无法推卸保护顾客人身安全的责任

对此,下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国副秘书长表示,健身中心要求这位家长办理季卡,陪同孩子游泳是否属于强制消费,要看这个游泳场所是否允许儿童进去。像游泳池这样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儿童在成年人监护下活动,也是正当的要求。

“但是对于游泳场所来说,保障游泳者人身安全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它要求顾客签署的‘免责责任书’是无效的。到真的发生事故的时候,健身中心想凭借这个所谓的书面保证,就把责任推开,也是不可能的。”国副秘书长说。

商报见习记者 陈伊丽 记者 嵇乐希 维权报道

(责任编辑: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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