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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鞋标价远低于购买价 消费者获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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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回“折上折”特价促销的新鞋,以为淘了个实惠;未料回家后发现,鞋子标牌上的“统一零售价”还要低得多。

  李先生介绍,10月2日,他在江汉路某商场专柜看中一双户外登山鞋,柜台标价为439元,当时正在做促销,不仅售价打七折,折后满160元还可再减60元,他觉得很划算,于是花247元买下这双鞋。回家后,他无意中发现,鞋子标牌上还有个“统一零售价”,仅仅为198元。他顿觉受骗,找商家退货,对方解释是标牌搞错了,未获解决。

  记者昨日看到,李先生所购鞋子的标牌上,确实注有“统一零售价198元”的字样。厂方代表向记者解释,该款鞋子在出厂时,工人因失误弄错了标牌,其在得到反馈后,为此专门发了说明和致歉信。商场相关责任人称,该款鞋在商场的出售成本,每双在240到250元之间,他们不可能亏本卖。

  昨天,汉口统一工商所介入协调,李先生获得300元的赔偿。另悉,厂方对武汉卖场内所有同批次的鞋子作下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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