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鞋店“直销”忽悠消费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1 01:30
人浏览

  11月19日,

  咸安城区南大街经营户李某在其店外挂出一个招牌:“快来瞧,快来看,厂家直销男女各式皮鞋,原价98元,现价一律38元,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并用提前录好音的高音喇叭不间断重复上述广告语招揽顾客。这一促销策略着实吸引了一些进城购物的农村消费者。

  当日,咸安区工商局永安分局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发现,这些皮鞋既无任何厂家的委托证明,也没有进货时厂家开的票据,更没有皮鞋出厂直销原价和厂名、厂址。所谓“厂家直销”的皮鞋却是从浙江、广东等地批发市场上以每双15元到2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的劣质皮鞋,所谓原价、现价也是自己写上的价格,广告则是自编自导自演。目前,永安工商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元旦、春节将至,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也会接踵而至,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各式促销商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多向商家问几个为什么,仔细询问了解要购买商品的详细信息,不要因价格低廉而轻易上不法商家的当,如果在消费时遇到不公正待遇,可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