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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和机动车行人发生冲突 电动自行车左右为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2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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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交通中,时常和机动车、行人发生冲突

  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同时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不过,喧嚣一时的“电动自行车标准”之争并没有告一段落,围绕着这一标准的利益博弈没有结束。而且在这场涉及多方利益的博弈中,有一个与此关系密切的群体——行人成为了失语者。有专家表示,在对电动自行车技术条件的修订中,应该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

  被忽视的步行族

  12月初的一天,小方在网上看到《电摩条件》将要实施的消息。这让他十分高兴,他很快在自己经常去的一个BBS论坛上贴出这条消息,并加上一个标题“这下,电动自行车终于有人管了”。

  小方是北京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一样,他会每天步行走到公交车站或者地铁站,乘公交车去单位上班或者出行。

  “虽然跟帖的人很多,但是不少人却是反对这一标准的。”在小方看来,这些网友的反对意见虽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却没有从步行者的角度来看问题。

  “每当我走在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上,身边突然无声无息的冲过一辆电动车时,我都会惊出一身冷汗。”小方告诉记者,“这不是遇到一两次,而是常常出现,有的时候,骑车人几乎是和我擦肩而过,差点就撞上。”在他看来,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最为可怕的人行道杀手,“轿车一般不会驶入非机动车道,即使开到非机动车道上,速度也很慢,还会不断用喇叭提醒前面的行人;自行车速度慢,容易刹住车,而且撞人的威力也有限;最头疼的就是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摩托车,也在非机动车道上跑,但速度又快,还悄无声息。真被撞上了,很容易就把人撞倒撞伤。”小方对记者说,自己的一个同事就曾被撞倒过,还为此修补了门牙。

  像小方所描述的情景,记者本人也不止一次遇到过:从公交站台上下来,不知从哪冲出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贴着站台呼啸而过;走在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无声无息的突然擦身而过;夜里,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从黑暗中出现,又迅速消失在黑暗中。

  据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发布的数据称,今年其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共900余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案件就高达83件,占案件数量近一成。

  但在围绕这一国标的激辩中,媒体上经常能看到企业、行业协会乃至电动车使用者的声音,却鲜见普通步行者的声音,作为利益相关方,他们似乎成为了被忽视的群体。

  “所以我只能在网上发出声音,表达我们的利益诉求。”小方说:“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确实应该降下来,驾驶员的驾驶习惯也应该改变。”

  尴尬的电动自行车

  12月15日,记者在速派奇电动自行车的一家销售门店里询问店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性能数据时发现,这些车的速度普遍超过30公里/小时,重量也达到了50公斤左右。

  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结果也显示,在28款被检验的电动自行车中,有11款速度超标,11款整车重量超标。越来越重,越来越快的电动自行车对路上的行人也带来了更大的危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公布比较试验结果时也表示,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过重会影响制动效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由于惯性大,可能会造成一时刹不住车。

  虽然一些重型电动车(电动摩托车)也开始采用碟刹等原本用于摩托车的刹车技术,但是依然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采用的是传统的刹车技术。更重要的是——同样采用碟刹,甚至配备更完备刹车安全技术的摩托车,是不允许走非机动车道的。

  但让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却也同样面临着极大的危险。

  “电动自行车就是肉包铁,而且速度也和机动车没法比,让它进入机动车道,一年会发生多少车祸?”有网友表示:“现在不少机动车就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路越来越窄,迫使电动自行车只好去和行人争夺道路,板子凭什么光打在电动自行车身上?”

  “让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在一条道上跑,它对行人威胁很大,但是要让它和汽车一起跑,毕竟现在机动车道也很堵了,再加上电动自行车,那堵车问题可能更加严重,而且一旦发生车祸,后果也很严重。”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刘家辉律师表示。

  “和汽车比,它是弱者;和行人比,它是强者”,这正是对电动自行车目前在交通环境中的真实描述。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缪文泉也表示:“骑着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人不希望《电摩条件》实施,因为他担心上了机动车道会被汽车撞,但他却希望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因为在那儿,他是强者。”

  “作为电动自行车车主,当然不愿意和强者挤在一条道上,但是作为行人,我们就愿意和他们挤在一起吗?”小方问道。

  体现博弈的公平和科学

  12月16日,新华社《新华视点》刊发文章指出,电摩条件争议的背后,其实是路权之争。

  如其所言,在这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大争论中,不管是标准制定方、电动自行车生产商、自行车协会,以及普通使用者,乃至小方们,都在直接、间接地争夺着路权。

  对于电动自行车拥有者来说,他们需要在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中使用方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而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无疑可以满足这一点。电动自行车生产商、行业协会则是为了满足他们的需求,也为了保护自己的市场而出面争夺利益。

  而对于小方所从属的使用步行和公交车作为交通方式的人群来说,他们同样需要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在非机动车道,乃至人行道上快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却可能对其安全造成威胁,因此他们希望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保证自己交通方式的安全。

  从表面上看好像谁都没有错,只因为自己所从属的利益群体不同。

  “所以最重要的就是博弈的公平和科学。”刘家辉律师对记者表示:“国标对电动自行车该做出怎么样的限制?是不是可以将限制时速和重量标准提高?其实都可以讨论。关键在于,这个利益博弈一定要公平,必须要让不同利益集团的代表都能参与进来,并建立在科学数据的基础上。”

  在刘家辉看来,作为城市道路资源的共同拥有者,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机动车驾驶者、步行者,都是直接的利益相关方,都应该在涉及到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参加博弈,发出自己的声音。但目前来看,除了标准制定部门外,只有和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利益密切相关的电动车生产商,以及作为他们代表的行业协会,在商业利益驱动下参与了这场博弈。而数量更加广泛的步行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由于缺乏组织,却在这场博弈中被忽视了。

  “现在新国标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部分暂缓实行,同时修订已有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条件,就更应该在这段时间内充分地听取不同利益方的意见。”刘家辉认为,在这一标准的制定上,还要由权威机构对城市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平均速度进行测定,统计不同重量的电动自行车在不同速度下对行人碰撞时产生危害的数据,才能找到一个对电动自行车和行人都有利的平衡点,并由此制定出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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