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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条例》广征意见 公民健身权益将有保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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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全民健身的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对特定体育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及场地设施、保障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了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后,每位公民健身的权益将有保障。全国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不高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在寒暑假和节假日将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有条件的还可以在其他非教学时间将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据了解,目前我国有各类体育场地约85万个,而占全国体育场地65.6%的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率仅为29.2%。体育场地、设施使用率不高,始终是我国群众体育发展中较为突出的矛盾。 据记者了解,作为开放试点区之一的北京,已陆续开放了一些学校,而且效果非常好。目前北京市各大学室外体育设施大都免费向公众开放,部分中小学和大学的室内场地采取了收费管理体制。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北京市有各级各类学校2200多所,目前已有半数以上的学校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开放。 例如北京体育大学、人民大学等的室外体育场均免费向本校学生和公众开放,室内场地的收费价格基本相同。已面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设施,使用率很高,特别是室内羽毛球、篮球场尤其受到公众的青睐。在一些大学室内场地,要确保周末在此运动,必须提前预订。之所以北京各学校的室内场地使用率高,是因为人们的健身意识明显提高,开放的学校大多数都成立了俱乐部,俱乐部成员多以学生为主,且开办了羽毛球、篮球等各种培训班,吸引了不少青少年参与。业内人士认为,在一些地区体育场地使用率不高是群体健身的突出问题,学校应采取有效地调整管理方法,向社会开放。完善高危险运动保护体系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在高危险运动中,威胁健身者安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专业教练三方面。目前,在我国正兴起的攀岩、滑雪、射击、射箭、滑翔伞、热气球等高危险运动,教练培训体系与国外有相当大的差距。例如在滑雪项目中,欧洲的滑雪教练都来自专业的滑雪院校,有类似国内的中专文凭,他们要在滑雪院校接受4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滑雪技术和理论知识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专业水准不亚于职业运动员。由于我国近年来普通健身者喜欢这类运动的人越来越多,而从事此方面的专业人数才相对不足,而且缺乏完善的相关体系,因此存在的问题较多,比如相关的指导、救助人员数量不多,水平参差不齐等。 此次国务院法制办的《征求意见稿》中征集群众对高危险运动的安全问题的意见,实际是为公众在健身过程中搭建了一道安全保护屏障。今后,在全民健身场所或全民健身活动中,如果设置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直接关系人身安全的体育项目,将需要体育部门的行政许可。特别是如游泳、攀岩、滑雪、射击、射箭、滑翔伞、热气球等体育项目中所使用的体育器材、设备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有符合条件的指导、救助等人员,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应通过相应职业资格鉴定,取得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明确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尤其提到,“学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此举主要是以提高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近几年,国民体质检测结果显示,在我国学生身高、体重、胸围增长的同时,超重与肥胖检出率继续增加,成为影响学生健康状况的一大因素。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的院长毛振明认为,要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就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必修课程,长期实施才会有效果。把每天锻炼一小时变成学校的课程,如果学校条件有限,就让学生分批、分时段地锻炼身体。此外,体育课也要改革,多开设一些学生喜欢的体育项目,让他们由被动锻炼转为主动锻炼。 此外,他还认为,要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学校和家长片面追求学生学业,不重视学生体育锻炼,这样会对孩子身心造成伤害,学校和家长都应该改变思路。企事业单位体育活动难开展《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体育锻炼等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以举办单位运动会,或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体育锻炼测验、体质测定等活动。提倡建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企业、健身活动站点等各种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依法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记者从北京市体育局了解到,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倡导职工按照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口的标准进行体育锻炼,即每周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但每周3次以上的健身活动,对于大多数企事业单位来说,执行起来较为困难,而且相当一部分市民表示,单位组织健身活动的情况不乐观,只有下班后或周末自行参加体育活动。目前,部分北京市民还没有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特别是30岁至59岁人群的体育活动相对薄弱。●相关链接8月8日将为全民健身日 本报讯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今后每年8月8日将成为全民健身日。将日期定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的日子,能更好地体现北京奥运会遗产的全民化和社会化。在这一天,公共体育设施将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并免费提供健身指导服务。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设立全民健身日,有利于继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健身条件。 “在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的历史机遇下,提高群众的体育意识,培养群众的健身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健身氛围是其目标。对于全民健身运动而言,最重要的是群众广泛参与,但是现在各城市和地区全民健身的氛围不均衡。”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认为,《全民健身条例》将为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保障公民健身权益、促进全民健身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 记者了解到,到2010年全民健身工作有三个目标:第一,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有明显改善。第二,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65万人。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交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意识培养、活动组织、知识传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三,体育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0%左右,其中城市达到45%左右。不断提高《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人数比例。达到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宋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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