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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的地基离居民楼只有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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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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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
    近日,临汾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霍州属临汾市所辖)规定,住宅建筑的规定间距为,“南北朝向的,应不小于南面建筑物高度的1.2倍,旧城改造区不应小于1.1倍;东西朝向的,应不小于较高建筑的1倍”。按这个规定来计算,9号楼和11号楼与现有1号楼的间距应该至少不小于30米,现在的实际建设中的地基间距基本是这个间距的1/5。
    4月9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鼓楼花园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鼓楼花园小区一共有18幢楼,其中有7幢楼是11层的高层住宅。当记者以怕办不下房产证为由提出要看楼盘的“五证”时,这位工作人员说肯定有,并当即到售楼处经理办公室去取。一会儿,这位工作人员空着手出来了,她告诉记者,“我们领导不在,但我们‘四证’肯定有了,只是预售许可证因为还没有盖好楼,所以没办下来。”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他们的楼已经卖出去一多半了,剩下的应该能在短期内卖完。
    记者随后到该小区工程指挥部进行采访,工程指挥部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说,小区的楼房都有相应合法手续。当记者要看其规划手续时,这位负责人则称他只管土建工程,规划手续不在他手中,要采访得找他们的领导,但领导不在。
说法
规划局只批准建设10幢楼
    4月15日,记者再次赶赴霍州市。当天下午,记者见到了霍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负责人在听完事件经过后,立即协调该市城建局、规划局派人接受记者采访。在该市城建局办公室,记者采访了市城建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张毅、市规划局局长梁红毅、市规划局副局长杨凤勇。
    3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鼓楼南街开发建设工程是霍州市重点工程之一,整体改造后将大大改善该区域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和城市面貌。相关部门只批准了鼓楼花园10幢楼的建设,不是开发商所称的18幢,这10幢楼都是多层建筑,没有批准鼓楼花园小区建设高层建筑。
    随后,记者见到了鼓楼花园小区的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上标明,建设项目的名称为鼓楼花园4号、5号、6号、7号、8号、10号、15号、16号、17号、18号楼,没有开发商正在进行建设的9号楼、11号楼。市城建局和市规划局的3位负责人均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所取得证件进行的建设,均属于违法建设。
行动
责令施工单位全部停工
    4月15日下午,霍州市城建局、规划局负责人在进行商讨后,决定派城建监察大队到鼓楼花园小区施工现场进行执法。随后,记者随同市城建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张毅、市规划局局长梁红毅和市规划局副局长杨凤勇赶往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鼓楼花园9号楼、11号楼项目经理称,他们的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执法人员在查看施工相关手续并进行相应问询后,认定其为非法建设,当即责令施工单位全部停工,并给其开具了停工通知书,鼓楼花园的项目经理在通知书上签字接受处理。施工现场在一阵喧嚣之后,恢复了平静。
    在记者和执法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后两个小时,居民们致电本报记者称,工程又开工了。于是记者立即告知市城建局和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当天晚上21时,记者和市城建局、市规划局负责人再次来到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记者看到,白天平整的11号楼工地上已经放置了几十袋沙子、两堆砂土及一些木材。市城建局和市规划局负责人立即要求施工方将这些材料清理出现场,并向记者表示,他们将派人24小时驻守工地,防止开发商继续进行违法施工。同时等待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市城建局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邀请专家对9号楼、11号楼的施工建设进行合理规划。
    4月16日,记者在发稿时得知,施工方当天早晨再次要强制施工,并与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生冲突,但很快被制止,现在工程仍在停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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