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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传销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3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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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部署,推进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在严厉打击传销的同时,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曝光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机关在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时有的放矢,主要针对居民小区、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和外来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重点加强对下岗职工、在校学生、复转军人、城市外来求职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传销行为易发人群的宣传教育。为了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把国家工商总局印制的一批蒙文版《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资料在各盟市工商局进行发放。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在实践中认识到,进行广泛宣传可以提高打击传销行动的社会效果,能最有效地震慑传销分子、教育广大群众。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曝光了查处的4起传销案件:

  北京百姓天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传销案。该公司从2006年3月22日起在全国各地建立销售点,发展传销网络,至2006年12月底共建立配送站2238家,涉及内蒙古、天津、江苏、山西、河北等22个省区市,接收购单1515444单,非法经营总额达6.3亿元。截至目前,执法部门已查获用于传销活动的工具、设备一批,非法资金2000多万元,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

  重庆巫山县人幸某“拉人头”传销案。重庆巫山县人幸某自2005年5月开始在内蒙古赤峰市从事传销活动,自称是厦门迈德利商贸有限公司赤峰地区销售总代表,以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老乡到赤峰销售该公司的梦丽雅和嘉露得牌化妆品为名,要求每人交2900元钱参加组织成为会员,然后再发展下线。40多名执法人员对赤峰某宾馆进行了突击搜查,一举抓获了正在开会的该组织各级头目28人,查获资金210余万元,收缴两台价值80万元的豪华轿车。幸某等7人被批捕判刑,18人被劳动教养。

  谢柏军金字塔传销案。以谢柏军为首的传销组织从2003年5月至2007年1月在内蒙古通辽地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人员分别来自吉林、黑龙江、河南、山东、四川、安徽等8个省市。他们以打工、做生意等借口欺骗亲朋好友来到通辽,然后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严格控制。工商、公安执法人员于1月在科尔沁区某酒店内将谢抓获,以谢柏军为首的传销网络主要成员全部落网。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6名主要成员刑事拘留。

  辽宁中绿科技有限公司保健品传销案。2006年10月28日,段某到赤峰市以辽宁省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康复得牌珍益胶囊产品为名发展下线,建立赤峰地区的传销网络。截至案发时,该传销团伙已经在赤峰市区内十余个课堂秘密上课培训,每个课堂都有200人以上参加,参与传销人员涉及重庆、四川、河南、河北、山西等十几个省市,案值500余万元。截至目前,该传销团伙在赤峰地区的骨干分子全部落网,其中有21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段某的上线敖某被网上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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