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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商机关继续扎实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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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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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商机关继续扎实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切实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继续实施家电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年初,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继续扎实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做出部署安排。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去年“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扎实推进家电等商品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全力抓好“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

一、继续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

各地工商机关围绕国家“家电下乡”等政策实施范围的扩大,全面掌握“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以及家电等商品市场主体基本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管理,规范“家电下乡”等市场销售行为;突出监管薄弱环节和问题多发、易发环节,有针对性地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等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力度大,全力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政策的深入落实。天津、青海、西藏结合销售网点名录,对农村(牧区)家电下乡产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检查,对“家电下乡”专用标识使用等经营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及时向商务等部门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家电下乡”等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家电下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云南、重庆、内蒙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管理,规范“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经营行为。甘肃、辽宁、吉林全面掌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数量、分布范围、经营品种、信用等级等情况,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强化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工作考核制、信息共享制、监管巡查制等制度,严查、严惩、严打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家电等商品市场经营行为。江西、四川、广东、浙江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的家用电器商店、维修店、旧家电市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为重点,加强对家电等商品销售和服务网点的日常巡查检查,组织开展打击“翻新家电”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家电等商品。湖北、青海、河北、贵州等地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依法查处了一批冒用下乡名义销售家电等商品、虚假宣传“双重补贴”以及销售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青海省西宁市工商机关在巡查中发现一经销商冒用“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冰箱,现场查获冒充家电下乡中标品牌的“香雪海”和“尊贵”牌冰箱共317台, 案值达30万元。

二、继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级工商机关针对“家电下乡”等政策深入推进中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积极扩大社会监督,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配合相关部门规范中标产品售后服务行为,严格监督家电等商品经营者履行“三包”等法定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家电下乡”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四川、广东、湖北、山西进一步完善12315信息化网络体系,大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扩大城乡覆盖面,加强12315中心和工商所举报站点值班,及时解决“家电下乡”市场消费纠纷。陕西、甘肃、福建、新疆、宁夏采取开辟专栏、印制宣传单、悬挂标语、送法下乡、组织中标企业现场服务等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和产品购买途径、注意事项,引导农民消费者科学消费。黑龙江省工商局联合相关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家电市场明查暗访,督促企业履行质量承诺,严格落实“三包规定”。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家电等商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国家工商总局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修改了《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等“家电下乡”市场监管制度,积极完善流通领域家电等商品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工商机关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流通领域家电商品准入、交易、退出的全程监管制度,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教育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制度,扎实推进家电等商品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改革。青海、辽宁工商机关督促家电经销商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质量检验制度,青海全省家电市场索证索票率和建账率分别达到了96%和90%,辽宁全省家电经销者建立进货查验等自律制度的达51%。江苏、北京、湖南突出对经营者的指导督查,对“家电下乡”经营网点逐户上门宣传,督促引导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商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资格审查、购销台账、质量追溯、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有效推进监管关口前移。河南、山东、安徽不断总结推广家电等商品市场整治和执法经验,农村商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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