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猪儿不见长 急煞养猪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5 06:13
人浏览

——邻水县工商局成功处理两起饲料纠纷  最近,村民易某和刘某接过2000元和1000元赔偿,连声说:“谢谢,谢谢!”。 今年4月,牟家镇向阳村农民易某和刘某在合流镇街上饲料经营户梁某处购买“长寿红”酵母浓缩饲料,分别喂养自家母猪下的小猪,易某的12头小猪4个月才40斤左右,而同期产的小猪快出栏了,刘某的14头小猪2个月才10多斤,正常情况下有70斤左右。他们认为饲料有问题,向邻水工商局合流工商所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工商所非常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查明饲料没有质量问题,而是因为饲料包装上没有标明该饲料的适宜对象和喂养方法,造成猪儿不能正常生长。通知经营者和生产厂家到工商所调解,当场达成协议并兑现了两位农民赔偿2000元和1000元。同时建议生产厂家立即完善,厂家非常感谢。(唐小军 鲁志勇)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