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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第一起消费纠纷 新皮衣穿三小时裂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5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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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5日下午,宜宾翠屏区消委会成功调解春节过后第一起因消费者购买皮衣仅穿了三小时就裂缝的消费纠纷。

2007年2月17日上午消费者黄先生在宜宾市翠屏区东街某服装名店购买一件“飞狐”牌羊皮衣服,价格680元,高高兴兴拿回家,准备过年时穿,然而,穿上新皮衣的黄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仅穿了三小时的皮衣竟然出现裂缝,越想越气愤,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认为是消费者人为不小心挂难的,不予换货,只同意发回厂家维修,黄先生认为我花了680元购买的皮衣明明存在质量问题,商家还一再狡辩,心里很不服气,为此,双方争论不休,时间在僵持中过了两小时,无奈之下的消费者只好打电话求助“12315”。

2007年2月25日节后一上班翠屏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查阅春节期间投诉记录,发现这其消费纠纷,立即打电话向消费者黄先生了解情况,并通知商家到翠屏区消委会接受调解。经过检查发现皮衣裂缝主要是厂家在处理过程中就有瑕疵。经过翠屏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商家承认衣服本身存在问题,同意重新为消费者黄先生换一件皮衣。

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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