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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啤酒爆炸致消费者眼睛受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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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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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消费者朱晓英购买的啤酒在就餐时发生爆炸,其女左眼被炸伤,在内江市资中县消委会调解帮助下,最终获得3万元的赔偿。

  2002年5月21日,消费者朱晓英在资中县重龙镇北街一副食店购买一件“新一代”山城啤酒,当日在资中县重龙镇“人人大酒家”就餐时,其中一瓶啤酒发生爆炸,朱晓英一周岁的女儿廖静文左眼被炸伤,血流不止,当即送往资中县中医院医治,因医院条件有限,于5月21日晚转往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为左前房积血,左眼角巩膜穿通伤。5月28日,伤者廖静文在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经第一次手术后出院,前期医疗等费用1.3万余元,预计后期手术和治疗费用还要上万元。

  5月22日,资中县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朱晓英投诉后,立即派人同东门消委会有关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并与山城啤酒资中经销商和山城啤酒生产厂商重啤集团取得联系。重啤集团在接到资中县消委会电话通知后十分重视,当即委派胡渝同志前来资中处理此事。在资中县消委会和东门消委会的多次调解下,重啤集团给予了积极的配合,考虑到伤者年龄太小,消费者家庭经济较困难等因素,本着对产品质量和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次性给予伤者3万元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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