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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电视不便宜,自燃爆炸酿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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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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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上午,天台消保委平桥分会接到街头镇陈某投诉电话,称其在街头镇某家电超市购买的电视机自燃爆炸酿成火灾,使其蒙受巨大损失。

天台消保委平桥分会的工作人员在接到陈某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往陈某家进行了勘验。房间内一片狼藉,电视机和机顶盒已面目全非,房中一只被橱及橱内衣服、被褥被燃烧殆尽,屋内门窗、电线设备都已烧坏。所幸的是,当时电视机爆炸时屋内无人在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被邻居及时发现扑灭,火势没有蔓延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据投诉人陈某陈述,该电视机是两年前从街头某家电超市购买的杂牌21寸彩电,价格只有四百多元,当时也是贪图一时便宜。该电视机在购买后不久,经常性发生故障,并已多次维修。

8月30日,在消保委平桥分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家电超市赔偿陈某一台21寸彩电和一只机顶盒,并一次性补偿陈某人民币两千元。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切不可单纯从价格便宜上考虑,更应注重产品的质量、品牌,不可因小失大,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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