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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食品,被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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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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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郑春容、女、现年23岁,家住遂宁安居区玉丰镇鸡头寺村8社。

2006年5月底至10月期间,该郑春容未经许可擅自在安居区二十四米街租用他人房屋开设“世纪红”超市,从事副食、烟、酒等经营活动。2006年10月11日我局安居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其经营的“康师傅”酸萝卜老鸭汤方便面5桶已过期,“双蕊”牌芝麻月饼5袋已过期仍在销售。

执法人员当即没收其经营的过期食品,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款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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