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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不是药 购买时请谨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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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消保委第11号消费警示

  现已到秋季,消费者通过针对性地补充、饮用保健品来保健身体成为消费点。前不久,绍兴市消保委陆续受理过多起保健品投诉案件,这几起投诉案件的一大共性就是投诉人皆为老年人,并且涉及金额较大。他们购买了上门推销的保健品后,丝毫没有体会到如宣传中的效果,相反出现不适反应,均大呼上当。鉴于此,绍兴市消保委特发布此保健品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健品不是药,购买时请谨慎”。

  一、保健品的内涵

  作为保健品,在其申请批文时明确规定为是“卫食健字”,以及有“保健食品”的字样,此和药品是有明确区别的。按照国家规定,一种保健品不能申报两种以上的功能,且不能声称对任何疾病有治疗作用,其目的是防止某些产品“全面保健”或“包医百病”之类的误导和不实宣传。因此如果发现某保健品在宣传上号称专治各类疑难杂症的,肯定是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的。

  二、保健品的定位

  保健品作为特殊类食品,所起的作用无非是起到强身健骨的功效,或配合药品针对某种病症起到辅助康复保健作用而已。如果说,某保健品在宣传上使人误解可以治疗某些疾病或保治百病,甚至可以替代药品,此类的保健品肯定是存在问题的,在此,消费者需要特别留心,千万不要让广告宣传给蒙骗。另外,某些保健品为了达到所谓的疗效,有可能会加入某些药品成分甚至是违禁药,因此从安全性角度来看,这些保健品是存在某些副作用的,有可能致人伤残或危害人身健康的,因此需要在医生或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服用。

  三、保健品的现状

  目前,国内生产保健品的厂家有几千家之多,因为其存在着很大的利润空间,因此这个比例还在不断增长之中。但这些厂家之中真正投资在上亿元的上规模的厂家只占到2%,更多的是投资在1000万甚至10万元以下的,占了超过全部厂家的50%,因此保健品行业陷入了研发低投入、广告高投入的怪圈,并且在广告宣传中,又较多地存在夸大宣传现象,惯于使用“概念炒作”。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是尽量选择牌子老、信誉高、口碑佳的品牌,以免引起化冤枉钱还得不到保健甚至引发不良的副作用。

  四、保健品的禁忌

  目前,保健品品牌繁多,鱼龙混杂,虽然保健品不是药品,但也不排除含有中西药成份。因此在购买和服用保健品时,首先需要进行医生咨询,其次,如果是配合药物治疗疾病,最好跟服用药品时间错开1-2个小时。服用保健品一旦出现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服用并根据症状严重性及时到医院咨询、检查。(吴伟)

  (浙江省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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