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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者维权 投诉索赔时效延长为90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3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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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者向各级质监所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限延长为90天。

  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今年3·15期间,全省各地旅游部门开展了以“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消费”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

  据介绍,消费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问题,游客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执法大队)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最新规定,向质监所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限由以前的60天延长为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不予受理,游客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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