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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超时限,消委帮忙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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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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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4日,消费者腾先生怒气冲冲的来到消费委梧田分会,投诉一家装饰材料店。经了解:腾先生于2004年6月份在该处购买了80多平方的实木地板,几个月后地板出现了凹凸不平的变化,当时经过双方协商,商家同意给予更换了凹凸不平部分的实木地板。事过一年后,这批木地板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于是腾先生找商家要个说法,但是商家以超过1年的保修期为由,拒绝更换。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所以请消费委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消委梧田分会工作人员对此次进行了调解。商家认为购买商品的时限已超过1年,不应该再负任何责任,也没义务无限期的更换。消费者则认为在购买商品后,期间出现过凹凸现象,即使更换过产品也还是存在质量问题的。经消委梧田分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由被诉方免费为投诉方更换有质量问题的木地板。(管宏升 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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