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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消协推广诉前调解 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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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去年在无极县试点建立“诉前调解机制”,许多消费纠纷疑难案件在此得到成功解决。今年3·15到来之际,我市将把这项机制在各地消协推广,以使更多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0年10月,无极县消协接到一起无极县无极中学园丁楼41户居民集体投诉称,无极县自来水公司于2007年8月在小区内安装水表时没有安装止回阀,造成水表计量不准,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且情绪非常激动,为了能较好解决这起群体投诉,无极县消协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他们首先向无极县法院通告案情,法院随即派出法官,与消协人员共同对消费纠纷的双方进行调解。在此后的一个多星期里,消协工作人员与法官多次来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细致地了解案情,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并对双方进行斡旋和调解。最终,园丁楼居民和自来水公司放弃诉讼,走向了和解。

  自来水公司答应无偿给园丁楼41户居民的水表安装止回阀,41户居民也答应将拖欠3年的水费交清。为了保证协议的履行,消协工作人员与法官还全程监督了协议的履行过程。

  “实践证明,诉前调解机制可以比较有效地缓和社会矛盾,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市消协已对无极县消协建立诉前调解机制的试点经验进行了总结和完善,并决定在2011年向全市各县(市)区消协推广建立“诉前调解”机制。

  据了解,诉前调解机制根据消费纠纷双方的协商,主要应用于以下几类消费纠纷。一是涉及农用生产资料、水泥等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或造成重大伤害的案件;二是因家装质量问题涉及赔偿的案件,以及因家用电器自燃或其他原因燃烧,而涉及赔偿或造成重大伤害的案件;三是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事故案件,或因产品质量导致社会影响面较大需谨慎处理的交通产品质量纠纷;四是有矛盾激化的可能,或造成上访苗头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及其它需要法院提前介入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五是因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欠缺,有可能到法院起诉的案件等。此外,法院在审理消费纠纷案件时,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消协工作人员到法院做开庭前的调解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各县(市)区消协将与当地法院积极协商,在各地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等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届时,再遇到重大消费投诉案件,法官和消协工作人员将首先启动诉前调解机制,本着公平正义、维权为民的原则对消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力争通过此项工作的全面推广,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缓和社会矛盾,使更多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关键词:石家庄 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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