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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里倒出苍蝇 消费者投诉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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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心了!喝啤酒时从浑浊的啤酒里跑出一只苍蝇!”近日,达县南城消费者陈某向达县消委会投诉,获得了200元的赔偿。

据陈先生介绍,10月20日晚8时许,陈先生邀请了几个朋友到达县南外镇化溪街一火锅店吃火锅。吃得正开心时,一朋友突然大叫起来“哎呀,好恶心哟!快看,啤酒里有苍蝇啊”陈先生仔细察看发现,朋友刚从啤酒瓶里倒出来的啤酒里有一只苍蝇,并且这瓶啤酒呈混浊状态。于是要求店家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于是要求店家给予说法。但店家认为,该苍蝇不可能是啤酒里面的,苍蝇事故是人为事件,拒绝赔偿。陈某便将杯里剩余的啤酒以及啤酒瓶里的啤酒一并封存,于23日投诉到了达县消委会。

经调查发现,该杯剩余的啤酒与啤酒瓶里的啤酒确实存在有浑浊、变酸的现象,且啤酒里混有不明的沉淀物,双方对这一事实没有争议。至于啤酒里的苍蝇因证据效力不足不予支持。遂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由啤酒生产厂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消费者误工、交通等费用200元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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