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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袋热销 选用须谨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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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9日B2版刊登了《“三无”电热水袋用不得》一文,指出入冬以来长春已发生了10多起消费者因使用电热水袋被烫伤的事件。随后,本报记者又在北京进行了调查,发现这种产品在北京同样旺销。在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有很多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但记者同时也发现,小商品批发市场上出售的电热水袋多没有经过3C认证,有的甚至连说明书都没有,虽然价格便宜,但很难保证质量。 在北京官园小商品批发市场,一位摊主告诉记者,电热水袋今年卖得特别好,不少人都随身带着。记者了解到,这种产品以液体媒介,通电后液体变热,产生反应,然后可以持续发热。由于是用液体加热,产品十分柔软,甚至可以捆绑在身上,比如做成长条形状,可以暖腰、暖脖子,还有圆形的,可以暖膝盖,从使用上来讲,更加贴近消费者的需求,价格也十分便宜,从10元到30元不等。 但在小商品批发市场销售的电热水袋,仅仅是靠摊主口头向消费者介绍使用方法,没有3C认证,没有使用说明书,使用安全隐患非常大。 据一位专业人士介绍,电热水袋采用丝绸性面料和塑胶材料制成,以高储能致热液为发热体,通过袋内半导体均匀加热储能,升温快,保暖持久,充电加热8-15分钟即能达到65℃-70℃,可持续保暖2小时。但它又属于消耗品,使用寿命只有一年。每用一次,都会对产品本身造成损耗,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其危险性也会增加。而在使用过程中,一些人为的损害,如不小心将电热水袋戳破,或是在使用过程中对电热水袋造成额外磨损,都会缩短其寿命。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要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充电过程中不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不能大力挤压,以免造成漏液、漏电,也不要将电热水袋放在水中清洗。如果产品未经过3C认证、没有说明书,消费者一定不要购买,以免出现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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