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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节假日消费要谨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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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节日的气氛十分浓厚,大街小巷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忍不住要掏钱购物。纵观消费者在元旦、春节期间的购物表现,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减少节日消费的盲目性,走出节日消费的误区。

  在节日购物时,广大消费者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理智消费,不要上当受骗。购买食品时要看清保质期限,接近保质期的食品尽量少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坚决不买。到超市购物要注意保留付款小票和商家的宣传单,因为小票就是购物凭证,宣传单就是格式合同,遇到纠纷可据此到消协投诉。同时,不要被“优惠”、“降价”等假象所蒙骗。节日的市场上,随处可见诸如“清仓大甩卖”、“节日大酬宾”、“降价大处理”、“买二赠一”之类的广告,吸引着众多消费者。优惠和降价销售商品是一件好事,消费者可以买到实惠的商品,商家能够盘活资金,促进节日市场的繁荣活跃。但是却有部分奸商用“优惠”、“降价”等手段掩人耳目,欺骗和坑害消费者,建议大家一定要保持警惕。

  另外,女士在节日期间买化妆品时,要索取信誉卡,一定要看清化妆品说明,合格产品都具备相应的证照。在购买没有把握的化妆品时,有权利要求商家出示相关证明,如果当场出示不了的,尽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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