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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收钱不服务 顾客起诉美容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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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过服务行业只收费不服务的事吗?这样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偏偏让李女士赶上了。近日,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二十多岁的妙龄女子当然不会例外。李女士芳龄二十六岁,正是靓丽青春好年华,抱着留住青春留住美的愿望,于2008年5月中旬,她在房山区的一家美容院体验了全套美容项目,因为感觉不错,且美容院的工作人员诚恳表示办卡后的服务项目与体验项目完全一致,保证顾客会在今后的服务中感到满意,所以李女士于5月28号在该处办理了价值2800元的美容卡一张(48次,不限时间)。

  然而办卡之后,李女士并没有享受到“顾客是上帝”的感觉,每次去做美容时,美容院总是以工作人员不够为由拒绝为其预约。遭遇若干次冷面拒客后,李女士异常气愤,只收钱不服务,世上哪有这种道理!2008年10月29日,忍无可忍的李女士一纸诉状将美容院告到了法院,她认为自己与美容院已经形成了服务合同,美容院既已收款,就应当按约定为自己提供美容服务,其不能提供服务就是违约,就是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请法院判决美容院退还自己美容费2800元。

  如今,房山法院业已受理了此案,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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