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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垦草原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1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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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我国是禁止大家非法开垦草原用地的,政府对于非法开垦草原这种行为也是会严惩的,一经查出,后果是很严重的。那么非法开垦草原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法开垦草原立案标准是怎样

  非法开垦未利用地、草地面积达到即5亩或10亩够刑事立案标准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342条的解释规定: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草原法等法律及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二、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三、查处非法开荒依据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三十九条对非法开垦行为进行制止,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关于毁草开荒。《《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 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开垦荒坡地。《《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罚款。”

  关于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开垦。《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非法开垦草原立案标准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不仅仅是非法开垦草原,只要是非法开垦荒地、坡地等等这种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都会受到严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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