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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是哪些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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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对于法律罪名有了解的就知道无论是什么犯罪,都是有对应的主体,有时候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不一样,即便是一样的行为,触犯的法律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是哪些人?以下将由法律快车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是哪些人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二、保险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

  本罪的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关于如何对保险找罪进行认定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对于保险机构而言,要相关的责任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仔细审核相关资料,如有必要最好实地考察,避免骗保的情况发生。但是一旦被控保险诈骗罪,也要积极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行使自己的辩护权,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三、有哪些保险诈骗方式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一)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是哪些人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才能构成此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该罪。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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