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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警服拍淫秽视频并上传,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0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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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近日,一辅警穿警服拍淫秽视频并上传,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穿警服拍淫秽视频并上传,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2020年5月,杜某某以实习生的身份,担任高铁乘务辅警。同年7月2日上午九点多,杜某某在G9031次列车值警之际,于列车一号车厢的厕所内,拍摄了自己的不雅图片、视频,并于当日将不雅照片、视频上传至国外的社交平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上传的不雅视频竟吸引了大量网友观看,短短时间点击量就高达2.3万次。经北京市公安局鉴定,涉案图片与视频均属于淫秽物品。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互联网上的犯罪对象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书刊、报纸、录音带、录像带等有形物品,而是载有淫秽内容的数据、信息程序。

  刑法意义上的淫秽并非等同于色情,《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定义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图片等,并将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和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排除在淫秽物品范围之外。

  (二)客观要件:即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1、互联网就是国际互联网。

  2、淫秽网站、网页,即刊载主要内容为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网站、网页。

  3、站点即英文Website,是在国际互联网(www)中网页所存放的地点,即网站。

  4、链接也称超文本链接,是指“使用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编辑包含标记指令的文本文件,在两个不同的文档或同一文档的不同部分之间建立链接,从而使访问者可以通过一个网站访问不同网站的文件或者通过一个特定的栏目访问同一站点上的其他栏目[见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

  常见链接种类可分为“外链”和 “内链”两种。外链又称普通链接,它链接的对象通常是被链接网站的入口,即首页。浏览器地址栏上显示为被链网站的网址,屏幕上显示的全部是被链网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穿警服拍淫秽视频并上传,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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