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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盗窃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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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盗窃数额影响量刑幅度,盗窃数额越大量刑起点就越高。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甘肃盗窃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甘肃盗窃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二、治安处罚规定的盗窃数额怎么执行

  目前,治安处罚法暂无规定盗窃金额,如果行为人有盗窃行为,但是又不达到犯罪标准的,就会被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1、多次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盗窃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治安盗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和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于治安处罚法中关于盗窃的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甘肃盗窃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盗窃行为的暴力程度也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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